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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因涉及婚恋纠纷与刑事指控的双重复杂性,再次将法律与道德的边界问题推向台前。

一、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2023年5月,男女双方订婚仪式后发生纠纷。一审法院认定男方席某某违背女方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男方父母坚持无罪辩护,二审于3月25日开庭,但未当庭宣判。案件核心争议集中在以下两点:

是否发生实质性关系男方主张未发生强迫行为,且女方“处女膜完整”“未检出精斑”的医学鉴定引发质疑。

一审法院依据双方陈述及录音证据(男方承认“强行发生关系”)认定事实。协商录音的法律性质二审中,男方母亲披露协商录音,提及“房产加名”“彩礼”等条件,试图证明双方存在经济纠纷。

法律界对“以补偿为由协商”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存在分歧,需结合威胁性语言与索取金额合理性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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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商还是威胁?法律对“对价关系”的界定

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案件中女方家属曾提出“房产加名”“现金给付”等条件,并强调“领证后仍需共同生活”。此类要求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协商”,需从三个维度分析:

是否以合法权利为基础:若女方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如强奸指控),通过协商寻求补偿属于正当权利主张;但若以揭发违法行为为名索取远超合理范围的财物,则可能触碰法律底线。

是否存在胁迫性语言:法律明确禁止以暴力、威胁手段强索财物。若协商过程中存在“毁誉”“曝光隐私”等施压行为,即便索赔事由真实,也可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

对价关系是否失衡:司法实践中,若索取金额明显超出合理补偿范围(如数套房产、巨额现金),可能被质疑动机正当性。

三、强奸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法律逻辑对比

两罪名的认定关键在于行为目的与手段合法性:

强奸罪:需证明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证据链需完整(如身体痕迹、证人证言等)。

敲诈勒索罪:核心在于“以恶害相通告”迫使对方交付财物。即便索赔事由真实,威胁手段本身即可构罪。

典型案例参考:某企业污染事件中,举报人以曝光为由索要赔偿被判敲诈勒索,法院认为“维权手段违法即担责”。

四、案件启示: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维权应守程序正义:遭遇侵权时,优先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私下协商建议留存书面记录,避免口头承诺引发歧义。

理性看待“婚恋纠纷”:情感矛盾升级为刑事案件时,需警惕“以刑制刑”风险。一方若存在过错,另一方亦需谨守法律边界。

司法程序的审慎价值:本案中,检方对强奸罪的公诉与女方可能的反诉将并行审理。司法机关将对证据链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录音真实性、双方陈述一致性等。

五、舆论之外的冷思考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阶段,真相有待法院裁决。无论结果如何,此案都为公众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律课:在情绪激荡之时,唯有坚守法律底线,才能避免“双输”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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