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back

山西忻州法院最近做了件事,他们给朔州市政府发了通知,说如果再不执行判决,市长吴秀玲每天要交五十块钱罚款,市政府也会被放进失信名单里,这件事听着不大,可背后拖了二十多年,企业早该拿到的那块地,一直没给。

这件事从头说起来也不复杂,二十多年前朔州市政府为了推进项目,和一家企业商量好用一块地换另一块地,当时口头答应得挺好,还说再给找一块地,可后来一直拖着没办,连开庭前都把那块承诺的地卖掉了,这家企业没办法只好去打官司,法院几次判决政府违约,要求。

法院这次行动比较特殊,忻州中院是异地管辖的法院,按规定不容易插手地方事务,但他们直接引用《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六条,采取罚款和纳入失信名单的措施,算是用了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较轻手段,当地政府在回应中提到担心国有资产流失,这种说法像是在推卸责任,实际上是把违法行为说成是出于谨慎考虑。

图片

问题不在于法律没有规定,而在于执行起来太软,口头承诺没有人愿意写下来,企业想要维护权益就得自己到处跑腿,地方政府只算眼前的账,卖掉土地就能收到钱,拖着事情反而更省事,但从长远来看,谁还敢来投资,投资者看重的是你说话算不算数,新官不理旧账已经成了习惯,但去年党纪新规提到,这种回避行为可以给予处分,甚至直接开除。

这个案子没上热搜,确实让人有点意外,网上有人开玩笑说“一天罚五十块钱,市长喝杯咖啡都不够”,但如果真按规矩罚到位,那就说明法院这边已经跟政府撕破脸了,浙江和广东那边早就建好了合同监管平台,政府的履约情况一看就知道,山西这里还在靠法院硬推,明显慢了一步。

如果最高法把这个案例定为指导性案例,以后全国各地可能都要推行公开“政府失信名单”,现在老百姓选择投资地点,不只关注补贴政策,更看重地方政府是否讲信用,如果一个地方连承诺都兑现不了,再优惠的政策也难以让人信服。

法院这次用了最轻的手段,却让很多人感到意外,毕竟法律能叫市长每天拿出五十块钱来。


Copyright 2015-2023
山西扶摇而上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晋ICP备15006409号     晋公网安备14019202000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