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期依法查处一起个体工商户通过线上销售偷逃税款的案件。涉案主体为南昌市东湖区上品屋服饰店,其在2017年4月完成工商注册后,长期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确认,也未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经查,2017年至2024年期间,该服饰店通过拆分经营业务、隐匿多家互联网平台销售收入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造成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共计366.89万元税款未依法缴纳。2025年9月,税务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店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合计669.58万元。截至目前,相关税款及滞纳金已全部追缴入库,罚款部分正在执行中。
案件源于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某平台“上品屋服饰店”直播间销售情况与绑定主体申报收入严重不符。稽查人员接报后迅速展开核查,发现该店虽自2017年即完成工商设立登记,但始终未进行税务信息确认,亦无任何纳税申报记录。进一步调查显示,该店在网络平台运营已逾三年,拥有粉丝21.4万,商品总销量达14.7万件,品类涵盖内搭配件至羽绒大衣,价格区间从几十元至数千元不等。
稽查人员依法对该店位于写字楼内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发现其采取“前店后仓”模式,在同一楼栋内分别设置直播展示与仓储发货区域,现场存有大量待售服装及完备的直播设备。经提取其经营管理系统数据,发现近两年内实际发生交易81.4万笔,其中确认收货记录超过25万条,远超初步排查的交易规模。

深入调查显示,该店实际控制人魏某为扩大经营规模,以三个不同主体在五家线上平台共开设12家网店,由同一团队统一运营,实施统一的财务核算与场所管理。鉴于各主体在财产、业务、人员及场所方面高度混同,税务机关依法将其合并稽查。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税务人员对魏某进行了税法宣传与政策辅导。魏某承认,因法治意识淡薄、心存侥幸,通过隐匿真实经营信息逃避税收监管,共计少申报销售收入1.64亿元,包括线下0.25亿元及线上1.39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构成偷税。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相应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南昌市税务局稽查局重申,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销售等新兴业态的税收监管,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各类市场主体应严格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共同营造法治、健康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