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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下发的《山西关于高质量推进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

从2022年度起,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其他服务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农业企业+电商+基地”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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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

要按照“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从申请省级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的企业中,选择满足条件的企业予以支持。

具体奖励办法为:

对当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并进入山西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从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

民营中小微企业奖励50万元,

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奖励30万元。

近年来

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通过制定政策、专题培训、实施奖励等措施,引导中小微企业积极进行规范化股份制。2017年以来,通过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路径,已经有790家企业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已落实奖励资金2.6亿余元

|来源: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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