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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耀星 李静)“幸好有银行贷款,我这小餐馆的经营才能维持运转,日子逐步有了奔头。”个体工商户张小刚表示。记者8月24日获悉,山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7部门日前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个体经济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着力缓解个体经济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近年来,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及职业创作者等各类个体经济主体已逐步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加快构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初步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个体工商户总计201.5万户,占市场主体的68%,带动就业320余万人。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434.8亿元,较年初增加36.1亿元、增长9.05%,信贷覆盖面持续扩大。  

根据《通知》要求,在提升服务效能方面,我省将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个体经济主体信贷投放力度;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将公共数据与机构内部金融数据有机结合,为个体经济主体准确“画像”,提高服务便利度;杜绝违规收费行为,减轻个体经济主体的融资负担。  

在优化机制方面,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对基层信贷人员的考核激励方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信贷资源配置,为持续投放个体经济贷款腾挪空间;加强对信贷风险的监测,做好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确保个体经济主体所获贷款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来源:太原晚报  声明:本文已注明转载出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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