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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办发〔2023〕4号

关于印发清徐老陈醋专业镇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清徐老陈醋专业镇建设,现将《清徐老陈醋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清徐老陈醋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专业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8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8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清徐老陈醋专业镇建设,进一步做强做大清徐醋产业,实现醋产业“双百”战略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托清徐醋原料(高粱)、醋企业、醋技艺、醋文化等资源优势,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1816”发展战略,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标准和品牌为引领,以现代科技为支撑,强龙头、延链条、建集群、树品牌,打造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食醋产业集群,使之成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支撑、文旅融合的新载体、全市乃至全省乡村振兴的新样板,构建国内食醋发展新格局,提升“中国醋都·清徐”知名度、美誉度,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清徐老陈醋专业镇,全方位推动清徐醋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3年底,力争全县食醋产量新增20万吨,达到100万吨;产值新增6亿元,达到35亿元,电商网络销售额突破3亿元;食醋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70亿元。

到2025年,全县醋产能产量超过100万吨,食醋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全面实现“双百”目标,形成全国最大的醋产业集群。

创新能力取得突破。建成1个国家级食醋产品检验认证创新平台,1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形成一批核心发明专利、技术标准规范,初步建立开放协同的醋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建成1个省级醋产业集群区、培育3个龙头企业,推动紫林醋业上市,培育10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醋产业骨干企业,行业集中度达到80%以上。电商销售占比突破15%。

三、重点工作任务

聚焦“双百”目标,以专业镇高质量发展“10×5”为工作矩阵,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一镇带一方,一方促全盘”的链条式集群发展。重点实施以下“十大行动”:

(一)实施醋企培育壮大行动

1.加快上市融资。增强市场意识和资本意识,抢抓全面注册制改革机遇,加快上市融资步伐,力争2023年紫林醋业登陆A股主板市场、水塔醋业2023年完成上市报批手续,以资本力量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对有上市意愿的醋企业申请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对挂牌上市企业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财政奖励。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

2.加快企业培育。实施中小食醋企业成长工程,将企业上规升级作为固本培元之举,大力扶持“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力争年内新增规模以上食醋企业5家。对首次上规入统的小微醋企,除按省、市政策奖补外,专业镇资金再给予“1+1”叠加奖补,不再重复验收考核。授权规上醋企免费使用logo标志。对首次被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帮助扶持醋企业做大做强。

(责任单位: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县税务局)

3.加快产业壮大。通过上大关小、扶优培强、企业重组、行业整合等措施,做大做强紫林、水塔、美锦三大龙头企业,并组建醋产业发展联盟,逐步淘汰落后弱小企业,做大做强优势企业,扶持壮大重点企业,对醋企业营收规模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醋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首次进入全国前5名、前10名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23年淘汰、整合“小散弱”醋企1/3以上,推动醋产业集团化、抱团式发展。坚决扛起“做好清徐醋就是做好山西醋,做好山西醋必须做好清徐醋”的使命担当,强化上下联动,积极推动省级醋产业协会换届,新成立醋文化交流协会和醋行业商会,形成以清徐醋企为主的三大协(商)会引领山西醋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醋协会、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二)实施重大项目攻坚行动

4.加快项目建设。加快紫林醋业年产10万吨二期项目、年产15万吨淡色醋项目、水塔醋业全自动发酵车间技改、八分厂醋酸发酵技改、熏淋一体机、华夏醋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启动美锦醋业食醋系列产品生产线年产50万吨二期(20万吨)项目,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技术改造、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等专项资金支持。围绕技术改造、工程配套、销售体系、新增品类、技术创新等方面,对专业镇企业产业基础再造、智能制造示范、绿色制造推广、产业链锻长补短等领域重点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5%的贴息、补助支持,对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提标改造项目给予奖励支持。对营收规模在专业镇醋产业排名前三的企业,当年购置研发、检测、试验等设备投入5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投资额,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20%的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对首次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奖励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等部门和有关乡镇〕

5.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对规上食醋企业与银行签订合同并落实到位的项目贷款,按照利率额的50%给予贴息,每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县人行)

(三)实施产业链条延伸行动

6.强化源头供给。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打造500亩以上的高标准高梁示范基地100个,建设专用酿造高粱标准化生产基地6万亩;按照“春补基地、秋补企业”的原则,对示范基地给予150元/亩奖补,对收购县域内高粱的本县醋企给予0.05元/斤补助。支持推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被评为省级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清源镇、徐沟镇、孟封镇、西谷乡等有关乡镇)

7.完善配套产业。重点培育玻璃瓶、塑料壶、纸箱包装、商贸、物流、会展等配套产业,培育包装类企业20家,商贸物流类企业53家,升级完善食醋产业链。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县交运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部门,食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筹备组、清徐醋产业协会和徐沟镇、孟封镇、西谷乡等有关乡镇)

(四)实施市场版图拓展行动

8.对食醋销售增量实行线下线上“双奖励”。线下方面,坚持“有增即奖”原则,对食醋企业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开设线下实体店的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在省会城市开设线下实体店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对规上醋企年度实际销售额的同比净增量,阶梯式给予奖励。对醋企年度总销售额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争取全县食醋产量在全省占90%、在全国突破25%。线上方面,通过管理信息化、营销数字化、供应链网络化,鼓励醋企拓宽销售渠道,实现食醋电商和主流电商平台售醋全覆盖,醋产品电商销售占比突破15%;年度全网电商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醋企业及醋销售企业,按照超出上一年度电商销售收入部分的5%给予奖励,每个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年度全网电商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的醋企业及醋销售企业,按照超出上一年度电商销售收入部分的10%给予奖励,每个企业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县税务局)

(五)实施数字转型上云行动

9.加强线上营销宣传。以“中国醋都·清徐乡村e镇”为依托,与阿里云创新中心合作,打造五中心一基地一平台(电商运营中心,直播运营中心,产品展示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大数据指挥中心,电商实训基地,线上数字化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与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快手等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在淘宝、京东、抖音建立山西老陈醋网络销售平台,培育电商带头人,发布精品网货,持续扩大“山西老陈醋”线上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组织开展电商培训,培育电商运营主体200个、签约直播网红500名对接分销渠道200家;常态化组织直播带货活动,推动清徐醋产业数字转型升级。积极对接菜鸟驿站、妈妈驿站、邮政等物流平台,完善物流配送体系,探索推进统仓共配。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教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等部门和孟封镇等有关乡镇、中国邮政清徐分公司)

(六)实施文旅融合发展行动

10.加强醋文化旅游宣传。继续深挖优秀传统醋文化,将传统醋文化内涵、历史底蕴与市场产品结合起来,升级“一馆两景区一线路”,形成“1+2+1”醋文化旅游格局,推介宝源老醋坊、紫林食醋工业园(4A级景区);每年创作、拍摄、编排各种形式的以醋为载体的醋歌、醋剧、醋舞等作品1-2个,举办醋王赛、醋品鉴赏等不同形式的醋文化宣传活动,向全球推介清徐醋文化旅游。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和有关乡镇)

(七)实施集群集聚建设行动

11.加快集聚区建设。充分挖掘好、利用好“清徐老陈醋”重点专业镇和特色食品产业集聚区的比较优势,将清徐特色食品产业集聚区打造成为省级食醋产业集聚区。加快完善占地4平方公里的特色食品产业集聚区核心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园区九通一平,加快建设华夏醋博园、标准化厂房、能源岛等10个项目,为企业入驻园区打好基础。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专业镇和集聚区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有力抓手,通过专业招商、协会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节会招商、云招商等方式,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全国醋及配套产业招商会、推介会,大力宣传我县出台的招商优惠政策,引进落地一批延链、补链、强链的高端优质项目。通过鼓励醋企入园,新建标准化厂房12万平米,对入园醋企实行“三免两减半”(前三年租金全免,后两年减半收租)。积极争取试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园区集聚力、吸引力。力争2023年入园企业达到40家,园区新建产值突破10亿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部门和食品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筹备组)

(八)实施品牌宣传推广行动

12.加强品牌设计。按照“标准上达到国家级,层次上强化引领性,行业上具有代表性,特征上突出特色化”的思路,完成山西老陈醋LOGO和IP吉祥物设计,优化区域公用品牌设计。

(责任单位: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

13.加大品牌宣传。大力宣传“中国醋都·清徐”“清风徐来 无醋不在”等公共区域品牌,支持企业广泛使用和推介清徐老陈醋、清徐陈醋地理产品标志和“中国醋都·清徐”、“清风徐来 无醋不在”等公用品牌,提升清徐老陈醋的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对在中央媒体和太原及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高铁、地铁、机场投放广告宣传的食醋企业给予50%的补贴,每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县融媒体中心)

14.持续开展“老陈醋中华行”等活动。每年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调味品及食品配料博览会、全国“糖酒会”等专业展会。提升清徐老陈醋的品牌效应、品牌价值和品牌影响力。在我县高标准举办醋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和醋博览会。对政府组织、企业承办或协办论坛、展会的费用,给予企业50%的奖补;对参加政府组织的大型展览会(如糖酒会等)的,给予食醋企业50%的特装搭建补贴,每个企业每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成功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单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加大“老字号”保护力度,对新入选“中华老字号”“山西老字号”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

(九)实施质量提档升级行动

15.搭建检验检测创新平台。与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合作共建国家级食醋产品检验研究中心检测认证创新平台,重点推进技术创新中心、质量检测中心、技术培训中心、真实品质认证中心、品牌运营中心等五大中心建设,2023年3月底正式运营。开展食醋产品真实性检测工作,加快推进食醋检测项目CNAS和CMA资质认定,为食醋生产企业及上下游企业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依托食品真实性技术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轻工消费品质量安全)的研发优势,在产品高品质特征分析和标准制定等方面开展研究;整合优势资源,指导当地企业品牌推广,扩大市场规模,全面推动清徐老陈醋产业乃至全省食醋产业创新发展。同时,借助中轻检测多年的研发与技术优势,开展食醋全项检验参数的理论和实操培训、CNAS和CMA资质认定与扩项评审培训、真实性检测工作,为部门监管、行业发展、企业品牌树立以及消费者权益维护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鼓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骨干企业、中介组织等投入技术研发、技术创新、工业设计、质量检测、电子商务、商贸会展和人才培训等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或奖励补助。持续为醋企业提供检测检验、直播带货、代理记账等服务。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教科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

16.加强质量监督检查。按照“蒸、酵、熏、淋、陈”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酿制技艺生产食醋产品,制定实施统一的工艺流程,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动食醋企业100%参保。持续开展食醋生产企业“六个规范”专项行动和“全查全检两个百分之百”专项行动,规范全县食醋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防止低价竞争等行业乱象。全面推行食品真实品质认证(即“FA认证”),2023年全县80%以上食醋企业产品完成FA认证,全面筑牢食醋产业品质高地。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清徐分局、县税务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等部门,有关乡镇)

(十)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

17.加强产学研合作。依托食醋发酵科学与工程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深化校企合作,联合中国农业大学、江南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山西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和山西省生物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开展食醋酿造机理解析、食醋职能酿造关键科学技术、食醋营养健康与标准体系等方面的研究与开发,打造食醋领域科研创新高地。对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科协等部门)

18.加强人才引进培育。全面落实我省人才新政“12条”,我市激活用好本土人才政策“17条”和我县《清徐县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配套引才育才政策,建立“醋专家人才库”。开工建设人才公寓,解决好人才住房安居、子女就学等后顾之忧,让人才在清徐专注创新、安心创业。依托山西职教园区开设醋产业相关专业,开设“订单班”,培养建设醋专业镇的专业技术人才。坚持就业富民导向,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学校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围绕醋产品的原料供应、包装、销售、运输、文旅、副产品综合利用等上下游产业建设的需要并结合本县人才的现状、需求、特点的实际情况,重点关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育,让专业教师“走进来”,让人才“走出去”,增强学习实效。针对特色产业,加强引进急需紧缺的各类人才,解决专业镇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人才缺乏问题。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社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科协等部门〕

19.加强科研机构创建。鼓励有资质的食醋企业建立国家重大人才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引进“两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8人,博士11人,硕士40余人,打造一支一流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支持食醋企业成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或研究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建设补助。鼓励食醋企业研发新品,对企业用于新产品研发费用给予10%的补贴,并优先推荐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专业镇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按照规定给予支持或奖励补助。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等部门〕

20.加大研发投资力度。采购国内外先进仪器设备,加快老陈醋同步发酵、一液双固老陈醋发酵、高粱多曲共酿醋饮料工艺、老陈醋活性物质测试分析等技术攻关;抢抓全国首家获准生产药食同源醋产品企业的有利契机,适时推出枸杞醋、苦荞醋、蜂蜜醋、红枣醋、葡萄醋等更多药食同源功能食醋,向高品质、高附加值的高端食醋市场进军。在生产制造环节加大研发投入,实现传统食醋酿造数字化、集成化、智能化,形成可复制模式,建设一批智能工厂、数字车间,全面提升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对专业镇信息化改造、5G融合应用等项目,按项目软硬件投资予以奖励,奖励比例不高于30%,最高奖励500万元。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醋产业发展和研究中心、县科协等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县老陈醋专业镇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醋专业镇工作,研究重大规划布局、重要政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醋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明确职责,细化方案,专人负责,每月5日前报送老陈醋专业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项目扶持。坚持“项目为王”,落实“三个一批”要求,深入开展入企活动,加强资金、土地、供水、供电、供气、人力资源、数据等要素保障,提供精准、高效、优质服务,推动醋产业签约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达效。

(三)加强入企服务。坚持“企业至上”的理念,各专业镇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实行项目包联制度,加大入企服务力度,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推动落实“承诺制十标准地十全代办”,全力提升服务企业水平。加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资金支持。按年度列出食醋产业专项发展资金,对醋企整合、品牌宣传、醋企入园、融资上市、技术改造、研发创新、人才引进、市场拓展、出口贸易等方面予以专项补贴,促进清徐老陈醋专业镇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要素保障。科学安排用地计划指标,高效集约利用土地,保障醋专业镇企业和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采取分类节能审查措施,强化落实正面清单管理、能效先进性审批、标杆性审批等支持政策,推动醋专业镇项目提升质量。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科学配置排污总量指标,支持醋专业镇布局建设效益好的重大项目。畅通醋专业镇企业融资渠道,开展精深对接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在审批流程、贷款规模、授信条件、融资利率等方面优化提升。

(六)加强考核激励。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将专业镇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考核。建立健全重点督查考核机制,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督办督导。根据省市开展专业镇年度评估结果和各单位工作职责进行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评价排名靠前、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乡镇予以表扬奖励;对评价排名靠后或建设进度较慢的单位和乡镇,发出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问题。

以上政策与我省、市、县其他同类优惠政策,由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主选择申报,同一项目同级财政资金只能享受一次,不重复奖补。省级资金使用符合省级要求,市级资金使用符合市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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